第三十七條:認錯亂講經教不公眾懺悔
有的人已經把經教講錯了,照常我執面子,凡夫心識放不下,所以他不公開懺悔,他背地裏說:我私底下都改了。這不行的,這不是一個真正的行人,護法不會原諒的,因果更是不昧的。錯亂講經教的人,講錯了馬上公眾懺悔,因為你要的是成就,你要的不是面子,你要的不是墮落惡道身披畜生餓鬼之皮。
摘自 第三世多杰羌佛 說法 「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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