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06/20

小筆點

《世法哲言》(三)


「愛恨和合而生,汝愛之彼必見之、聞之、憶之,三者必居其一也,弗具一之因,其念無存,焉具其愛,恨緣亦復如是。」

愛與恨都必須建立在一定的有緣有故的條件下才會產生,天地之間,人世之道,萬物之情,都是如此,絕沒有無緣無故的愛,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。比如,如果我們沒有聽到過的,或者沒有見到過的,或者沒有意識到過的某人或某事,這三種因素或緣由,一者都不具備,那麼就不可能知道此人,也就不可能有這個人的概念;或者就不可能知道這件事或者物,也就不可能有這件事物的概念。既然這個念頭都不存在,又怎麼談得上愛和恨呢?所以愛與恨是必須建立在有緣有故這個前提之下的,又比如,我們愛一個人、恨一個人,那麼首先我們得見到過他,或者看到過他一眼,或者他的形象、或者他的態度、或者他的品行,對我們有所感受,我們才會產生出分別的心,稱為和合之因,從而結愛或恨的這種果。因此,只有有緣有故,才有愛與恨。無緣無故,其念無存,自然也就沒有愛與恨了。

《筆者感想》

我們很多時都會說「不知為何我會很討厭這個人, 就是對眼前這個人看不順眼」, 但自己就沒有留意到看不順眼就正說出你不喜歡這個人的原因。若你沒有見過這個人, 或聽到他/她說話, 又怎會產生分別心, 繼而有喜惡之分, 任何事都是有緣有故的, 不會無緣無故產生出來。萬事皆有因, 只是我們沉醉/迷失在這個娑婆世界之中而不自知, 只有多聞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正法才能得到正知正見。

筆者:若曦

【聲明:以上內容是筆者恭讀/恭聞了H.H.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義/說法後的感想分享,最終以原文法義和法音為準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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