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8/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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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世多杰羌佛 說法「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」第十二條

第三世多杰羌佛 說法「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」第十二條


第十二條:認斷我執割斷父母情懷

為了斷掉我執,連父母親的關係都不認了,或者自己要出家,父母傷心悲哭,而你照常不理睬父母的感受,還認為這是斷掉我執的行為。其實這種忤逆不孝,叫做邪惡知見。斷我執,恰恰要利益眾生關心眾生,把自我的利益放在第二位,而不是不顧父母的感情,把父母的關係一刀兩斷。


摘自 第三世多杰羌佛 說法 「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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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則留言 :

  1. 父母恩情豈可斷, 百行以孝為先。 六組慧能出家前, 也先問准母親, 安頓好母親生活才去出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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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很多人誤以為學佛要六親不認,真的大錯特錯,直得分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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