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八條,認身著出家、披仁波且裝皆聖者。凡是看到穿仁波且服裝、穿出家人的衣服就認為那是聖者,必須非常恭敬,甚至藏紅色類似出家衣色的布料掉一片在地上,也一定要撿起來供奉在法臺上,或者這是袈裟色的衣服衣料就一定要恭敬禮拜,這是錯誤的,萬一那是妖魔披的衣呢?萬一那是狐群狗黨壞蛋披的衣呢?那是殺刀染血在布料上呢?你禮拜它那不是完蛋了嗎?更何況走進布料店,那裏太多藏紅色出家裝布料,難道進店就拜嗎?不可以這樣做的,這是不了義,是迷信,我們要依了義,不依不了義,真正的聖德之衣我們才要禮拜。
摘自 第三世多杰羌佛 說法 「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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