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12/14

小筆點

如雲讀文有感 – 親疏有別





為什麼跟甲某一見如故, 很快就成為知己, 可是認識了乙某十年, 也差不多天天都需要聯絡, 卻話不投機, 多半句都感到乏力呢?

以前的我也覺得親疏有別沒有問題, 我想跟誰做朋友我決定, 沒有好感的人, 永遠保十呎距離, 不太理會別人感受, 我有我自由, 自以為是。

學佛後, 我知道眾生平等, 今生遇到的都可能是我多劫以來的有緣人, 或者是前生我待了他, 又可能是前世他傷害過我, 今生再遇見必定是有千絲萬縷的因緣和合所致。 既然如此, 我決定改變, 以珍惜的角色對待緣重的友人, 以廣結善緣的方向看待緣淺的過路人, 否則永遠也無法放下我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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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疏有別

因為寫作關係,或純粹因為好奇心,我有剪報存檔的習慣,多年來留下無數名人訪談,最近翻出一篇時尚教父Karl Lagerfeld在《Marie Claire》雜誌上的舊訪問,重讀一遍還是覺得很有意思。
他說自己不愛社交,因為太喜歡觀察別人,但不喜歡被人觀察,不過被人觀察他也不在乎,因為「反正24小時都在演戲,也跟自己演戲」。記者問他為何要演戲呢?他說︰「我不會對陌生人一下子表現出真我,這樣很無恥。這樣真誠就成了毫無價值的東西,你明明對該人不感興趣。」
的確,人就是因為親疏有別,有不同的優先次序,有關心程度的深淺,所以才凸顯出「情」的珍貴啊。所以他也不愛說自己認識誰跟誰,與「人情」、「世故」這些相比,「真誠」似乎對他更重要,這是有如此舉足輕重地地位的他,仍令人想到「可愛」兩字的原因。
把「真心」露於人前,應該是伴隨着一點點害羞,是篩選過,覺得你值得付託才交出去的。親疏有別,是對親者的褒揚,不投緣者,一輩子只看見你的皮相,走不進你的心
晴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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