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明一直以為自己是一個慷慨的人。因為他很喜歡送東西給別人,比如自己不喜歡的衣服、玩具和飾物。
小明以為接收過我的小禮物的人,一定喜歡並感謝他。
但是,父親卻不這樣認為。
在他父親看來,這表面上看是慷慨,其實是吝嗇。對此,小明並不以為然。
有一天,父親帶小明去拜訪他的上司。
告辭時,父親的上司送給他們一箱蘋果。
回到家,小明和父親把箱子打開,發現裡面是一些皺皺巴巴、比鵝蛋大一圈的小蘋果。
小明忍不住大叫:“什麼破玩意兒?還沒有咱家的好!扔了都沒人要!”
父親指指地上的蘋果,說“這些蘋果至少告訴我們兩個資訊:第一,這是別人送的,如果是自己買的就不會放這麼久了。
第二,這是他們吃不了挑剩的,扔了又覺得可惜,就順便送給我們。”
小明看也不看那些蘋果,用鼻子哼了一聲:“哼,什麼破玩意兒!”
“對,什麼破玩意兒!你要永遠記住這句話。
“當你把自己不喜歡、不需要的東西送給別人時,你得到的就是這句話!”我的臉刷地一下紅了。
小明想起以前送給別人的那些穿過的衣服、挑剩的玩具、飾物,當他們回到家打開時,他們也一定說過相同的話。
父親看著小明,說:“記住,不要把別人當傻瓜。他會和你一樣,知道這東西的價值。要麼不送,要送就把自己認為最好、最喜歡、最捨不得的東西送給別人。”
«筆者感想»
這個故事令我想到一句話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,就是用自己的心推及別人;自己希望怎樣生活,就想到別人也會希望怎樣生活;自己不愿意別人怎樣對待自己,就不要那樣對待別人;自己希望在社會上能站得住,能通達,就也幫助別人站得住,通達。總之,從自己的內心出發,推及他人,去理解他人,對待他人。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簡單地說就是推己及人,它和中國民間常說的將心比心,設身處地為別人想一想等等,指的都是一個意思。
筆者: 望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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